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福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5]30号)、《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发改投资[2015]3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福建省儿童医院生活服务管理中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儿童医院生活服务管理中心。
2.建设地址: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横屿组团—鹤林片区福建省儿童医院用地内,北临鹤林路,南邻塔头路,西侧为潭桥路,东侧为纵六路。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上海医疗队在福建省儿童医院中短期坐诊或科研提供生活配套服务,拟建设生活服务用房总套数68套,其中,30㎡套型16套、60㎡套型38套、90㎡套型12套、120㎡套型2套。配备相应的门厅、门卫收发、厨房、餐厅、管理用房、健身房等附属配套用房及地下一屋机动车库、设备用房。
本次新建建筑面积10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25.55㎡,地下建筑面积3474.45㎡。
4.项目建设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9055.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36.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7.92万元,预备费431.22万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1.制定社会稳定评估方案。
2.收集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可研文件,社稳分析篇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划;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等。
3.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踏勘、走访群众等方法,收集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及意见。
4.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评估认证。
5.确定风险等级。
6.编制本项目风险评估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以下内容:
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2.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态度;
4.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五、项目法人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福建省儿童医院
项目代建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15652913658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1-62097906
